幼儿园设计形象原则一:形象性原则
每个事物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形象才能让人印象深刻、不容易被忽视。坚持形象性原则是指幼儿园塑造形象的过程中,应选择一个吸引公众的形象作为追求的目标。形象性原则要求幼儿园:充分运用象征性标记。
幼儿园在前期围绕儿童空间进行环境营造和装饰时,应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需求,采用合理的空间设计和科学的装饰标准,为儿童的身心发展创造合格的环境。孩子因为自身的特点,对环境的选择有自己的标准。幼儿教育的实践也表明,儿童对周围的所有环境并不表现出兴趣,而是有明显的选择环境的倾向。他们最喜欢的环境是熟悉的、创新的、能激发活动的、自然的环境。创造环境,必须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创造一个安全、有启发、参与、多变的环境。
幼儿园设计形象原则二:独特性原则
不是每一家幼儿园都大同小异,自家都有自家的好与坏,我们要做的是以长击短,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要从各园的园情和特点出发,选择和确定办学理念和策略,走出一条有自身特色的学校改革与发展之路。
充分利用环境设备发挥教育效应。任何环境的创设都必需服从于内容和需要,不能为创设而创设,充分发挥环境的综合功能和内在潜能,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利用已有的条件构建。
幼儿园设计形象原则三:发展性原则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设计之初就要为未来所做的改变打好基础、幼儿园形象策划在考虑具体形象策划目标和活动时,其基本出发点是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提高儿童的素质这个长远利益,而幼儿园每一项具体的形象策划活动只是达到长远目标的途径和步骤。
幼儿园装修创设必须以幼儿为主体,创设幼儿熟悉、喜爱和积极投入的环境,让幼儿感觉到自已是环境的主人,并能主动参与到环境的布置中去,并从参与过程中获得知识,促进幼儿认识和操作技能的发展。
幼儿园设计形象原则四:整体性原则
要求使用者根据幼儿身心发展全面性的特点,幼儿园装修环境创设也必须具有全面性的特点,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而应从整体上设计安排,并把它渗透在整个幼儿园保教工作中,使幼儿园环境对幼儿身心发展产生整体效应。
幼儿园中各个建筑遥相呼应,相辅相成。坚持整体性原则是指幼儿园在建立信誉、塑造设计形象的过程中,把幼儿园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来看待,坚持多视角、全方位开展工作,实行全员公共关系活动。